2008年,我市将重新申报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为切实推进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人心、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从整体上提高全区人民的文明素质、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促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本祥 市委副秘书长、区工委书记
刘涤尘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正喜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汪业华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雷志新 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先波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邹启元 区副调研员
游澜波 区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组、区容环境组、社区建设组3个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职能如下:
(一)综合督导组
责任领导:汪业华、雷志新、游澜波
组 长:王忠勇 区旅游文化局局长
成 员:区办公室、旅游文化局各1名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上下联系、材料准备、舆论宣传、检查督导、迎检接待
(二)区容环境组
责任领导:汪业华 王先波 邹启元
组 长:姚爱国 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区建设局、旅游服务管理中心、城管大队、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警四大队各1名负责人
主要职责: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社区建设组
责任领导:王先波
组 长:毛国平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柳叶湖社区、戴家岗社区、七里桥社区各1名负责人
主要职责:社区的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 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具体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并层层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一)旅游文化局
主要责任:
1.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
开展入户宣传,编印文明礼仪手册简明读本(或折页)200份,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社区居民户;在柳叶湖报和宣传阅报栏开设“文明礼仪知识”专题,分别刊载文明礼仪知识;加强区内文明卫生知识教育,将文明礼仪和卫生知识学习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在区内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宣传等活动。
在区内设置3块以上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公益性广告,对区内主要路口、主要道路、社区、大码头、宾馆、排挡的广告及门面招牌进行统一规范、整体设计,使用规范文字和文明语言。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区大力提倡“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全面提高区内干部和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2.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度假区活动。
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以上,每次3天,确保学习效果;注重培育、宣传区内的先进典型。
3.大力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
组织开展景区“激情广场”、龙舟风情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广场文化和家庭文化;2008年10月份建成“水上一日游”、司马楼等旅游项目,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提高景区的文化品位;深入开展2次“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保证文化市场的健康运营;抓好社区文化站和社区图书室等文化设施的建设。
4.负责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督导迎检。
(二)办公室
主要责任: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设服务型政府,全年行政投诉和优化环境投诉为0,并有预防突发事件预案及能力。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执法为民。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基层和群众,每年更换柳叶湖门户网站内容6次以上;在柳叶湖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文明礼仪知识”专题1次,刊载文明礼仪知识4次以上。
4.对区文明创建工作为主做好迎检接待,协助督导检查,做好记录备查。
(三)组织人事局
主要责任:
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抓好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工作,维护区内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全年全区无投诉、无遗漏。
(四)旅游服务管理中心
1.加强对景区经营者的文明卫生意识的培训,让所有经营者在卫生、言谈、举止、衣着等方面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经营者的素质,提升景区形象,全年开展集中培训4次,每次80人以上。
2.具体负责景区服务窗口排队礼让行动,并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和落实。在区内的宾馆、餐饮排挡、商业零售、游船码头等窗口大力开展排队礼让行动,各窗口设置排队提示标牌,安排工作人员维护排队秩序,有条件的窗口设置排队呼叫器和休息座椅。
(五)社会事业局
主要责任:
1.创建1—2个文明社区;申报、推荐1个市级文明社区,制定详细的创建目标、计划,并对文明社区的创建进行检查和督导。
2.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2次文明主题创建活动。
3.积极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
4.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义务劳动2次以上、慈善募捐1次、义务献血1次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全区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
5.配合公安分局专项治理治安秩序,坚持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维护区内稳定,全年无重大案件、无重大事故发生。
(六)建设局
主要责任:
1.综合整治区内入口处、主要道路、大码头、游乐场所、共和酒店、餐饮排挡、居民区的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无“白色垃圾”。
2.抓好区内建筑的装饰美化,合理规划区内的绿化带、景观区、生态园,建设完善的绿化系统。
3.清理整顿有碍区容的灯光灯饰,临路户外灯箱、霓虹灯等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光源单位统一启闭,增强区内的夜景和照明效果。
4.按照柳叶湖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主次干道改造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城管大队
主要责任:
1.建筑工地严格实行文明施工,整治渣土运输抛洒和污染,区内所有渣土运输车必须按规定时限作业。
2.规范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严禁出店经营。
3.专项治理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秩序管理,取缔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各类流动饮食摊点、马路夜市摊点,实行划行归市,定点经营,定位管理。
4.对区内的主要路口、主要干道、门店招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效果。
5.禁止擅自设立户外广告或乱贴乱画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6.加强对区内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管理、确保公益广告位置和数量,对违规户外广告进行治理,对没有按程序审批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并强制拆除。
7.按有关规定禁止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八)环保分局
主要责任:
1.加大对柳叶湖景区环境设施的开发、保护和利用,全年开展活动2次以上。
2.加大区内的污水处理和水质保护力度,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全年开展相关主题活动3次以上,出台景区环境管理措施或办法。
3.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大力治理区内粉尘、噪音污染。整治烟油污染,区内所有不符合规定的餐馆必须停业或整顿;整治建筑工地噪音,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时间作业;整治娱乐场所噪音,区内所有娱乐场所必须按有关管理规定营业。
(九)公安分局
主要责任:
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治安秩序,坚持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维护区内稳定。
(十)交警四大队
主要责任:
1.开展2次以上以“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为内容的交通“三让”行动,全区知晓率达85%,在区内主要路口、社区设置4块“三让”公益广告牌。
2.加强区内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开展交通知识宣传活动3次以上。
3.加强区内道路特别是柳叶路与丹阳路、207国道交叉路口以及环湖路的交通秩序管理,解决人车混流和机动车随意停放问题,在区内的交通要道,规划增设一批停车位。
4.在景区内的重点部位开展交通重点管制,实现区内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5.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健全区内交通警示、监控系统。
6.整治车辆噪音,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禁鸣喇叭。
四、 工作步骤
申报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按计划、有步骤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5月份参加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并召开任务交办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08年6月—8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全面完成责任指标。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查,确保创建任务全面落实到位。7月份初步收集整理迎检测评资料,8月份组织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模拟测评阶段(2008年9月)。对全面创建阶段的情况进行模拟测评,查找差距,整改不足。
第四阶段:申报迎检阶段(2008年10月—检查前)。适时召开迎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申报、档案整理及其它各项迎检准备工作,高标准做好迎检接待工作。
五、 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龙头工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2.狠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深入宣传我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使区内各局室、单位都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树立“人人都是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人人都是窗口形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创建意识,主动自觉的关心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工作。旅游文化局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的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和不文明现象展开深入讨论。
3.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按照2008年争创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层层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逐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进度和整体效果的责任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原有的城市创建纳入到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当中,年底,由区文明办对全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量化目标考核。
4.强化督办,促进工作落实。办公室、区文明办根据创建工作测评标准和任务分工,每月进行一次督查、一次考评、一次通报,及时统筹各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分局按需要及时拨付申报创建专项经费,社区要以创建申报为契机,建设一批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各局室、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申请安排一定的创建经费,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