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度假区工委和管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度假区的文秘、会议决定事项和批示的督办督查、政策研究、体制改革、规章制度的修订及档案、接待、外事管理、信仿、宣传、计划与综合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局
主管度假区机构编制、干部、劳动人事等工作。具体管理体制度假区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教育培训、人才调进、交流工作,按规定负责对区内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
三、纪检监督室
负责度假区的党纪检查与行政监察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主管度假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旅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度假区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内外资项目的审批及项目实施和管理,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协作以及建立健全度假区开发建设和区内企业服务的中介服务体系等工作。
五、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综合统一管理体制度假区范围内的建设、房产、环保、市政、建工、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作。具体负责度假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及市场综合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公用事业、市政综合监察等工作。代发全市统一编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保护施工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预售证》等证书。
六、社会事业局
主管度假区社会事务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度假区内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兵武装、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农(渔)业统计等社会事业工作,协调度假区内场、村生产和建设;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负责水利建设的各项工作。
七、旅游文化局
负责度假区新闻宣传,旅游文化的发掘、整理、研究和旅游开发的经营理念、政策研究;负责帮助度假区企业开展旅游经济贸易合作与交流,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市场;负责全区广告策划和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代管常德市柳叶湖旅游文化研究协会。
八、国土分局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依法协助办理单位建设用地选址、审查呈报和个人建房用地资格初审、呈报、现场管理和验收;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核查和现场勘测与呈报工作;负责度假区土地监察工作和所有建设项征地拆迁工作。
九、财政分局
履行县(市)财政局所有职能,负责全区财政收入的组织,各项财政支出的执行和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和本区招商引资政策,协助办理有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减免手续,并提供优质服务。
十、规划局
负责柳叶湖度假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一书两证”;承办市规划局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公安分局
遵循“稳定为首、服务为上、防范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为柳叶湖的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安定、良好的投资环境。着重搞好四个服务。即搞好重点工程建设的服务;搞好水产养殖的服务;搞好旅游客人安全检查保障的服务;搞好207国道柳叶湖河段“黄金走廊”安全保障服务。
十二、旅游服务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旅游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旅游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旅游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负责全区旅游项目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健全全区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体制;代表柳叶湖管理委员会行使旅游经营项目初审职能,协助市环保、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及区国土、规划部门对全区旅游经营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负责全区旅游经营项目日常管理、等级评定;负责旅游设施的技术监督与检查;负责旅游游乐活动策划与实施;负责大型旅游团队接待;负责全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导游管理、处理游客投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