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叶湖计生办、七里桥社区居委会、戴家岗社区居委会审议,拟定上报下列五名同志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4月14日至4月21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柳叶湖计生办举报电话:0736-7898889,市人口计生委举报电话:0736-7792330。举报信箱设在七里桥社区居委会、戴家岗社区居委会柳叶湖计生办、市人口计生委。
符合湖南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对象名单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口所在地 |
现居住地 |
生育子女数 |
|
文元兵 |
男 |
1947年2月 |
七里桥三组 |
七里桥三组 |
1 |
|
屠家道 |
男 |
1948年10月 |
七里桥七组 |
七里桥七组 |
1 |
|
代忠本 |
男 |
1948年12月 |
七里桥七组 |
七里桥七组 |
2 |
|
贺用平 |
男 |
1948年11月 |
戴家岗一组 |
戴家岗一组 |
2 |
|
代宪本 |
男 |
1947年10月 |
戴家岗八组 |
戴家岗八组 |
2 |
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是指户口在本地,本人及配偶曾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到奖励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1973年以来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有下列情况者不属于2008年扶助对象:
1、1933年以前出生的及未满60周岁的;
2、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
3、户口不是柳叶湖区户口或户口不在本区的(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区的,分别由户籍所在地登记申报)。